鄭阮戰爭中越南的水師

對真正海上交通的無能為力可能也限制了越南艦隊的發展,尤其是南方的阮氏。當時東亞主要的銅出口國是日本,其出口的70%是流向臺灣(明鄭)、東京(北越鄭氏)、暹羅,主要用途不外乎鑄砲。由於1636年以後日本鎖國越加徹底,荷蘭人成為唯一能夠開展對日貿易的歐洲海商,與荷蘭人敵對而與葡萄牙人結盟的阮氏政權既然沒有遠洋艦隊,如何確保鑄砲原料的穩定供給是個大問題;1631年在阮氏國都順化建立起的鑄砲場難為無米之炊,艦隊的艦砲可能沒有著落。值得慶幸的是其長期盟友葡萄牙在澳門的鑄砲場正好完工開業(1627),為包括南越阮氏在內的周邊政權提供了東方質量最高的一批火砲。而荷蘭人之所以沒有對南越阮氏採取銅禁運,甚至在1635年以後大批傾銷日本銅幣到南越(品質較劣的都被用做鑄砲原料),和當時東亞海外貿易商之間的勢力均衡有關──銅幣傾銷正是明鄭在南越的一門好生意。由於未能取得日本銅的貿易壟斷權,荷蘭單獨進行禁運只是肥了明鄭的荷包,而荷蘭人無論是施展和平或戰爭手段,最終都未能透過競爭擊敗明鄭、獨佔東亞的海外貿易份額。東亞帆船貿易兩大勢力間的均勢替南越阮氏減輕了不少軍備壓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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